江西省4项食品快速检测相关地方标准实施

  2022年6月10号,江西省有四项食品快速检测相关规范已完成备案,据悉,这四项规范均已于5月26日开始实施。这四项规范分别是《食品快速检测实施型技术机构建设通用技术规范》、《食品快速检测技术机构分级建设规范》、《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通用技术规范》、《食品快速检测质量控制规范》。

 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,人们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愈加重视,食品检测在保护食品安全、守护人们身体健康方面起到重要作用。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具有简便、快速、廉价、对操作人员要求较低、现场结果可视化等优点,可部分满足基层监管的需求,对食品、农产品等的监管控制和风险预警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在重大利益的诱使下,越来越多的企业投身于快检行业,其中不乏一些低端食品快检企业和快检产品,导致该快检结果质量参差不齐,给用户带来快检不准的印象,严重制约着快检技术的推广使用。因此江西省推出4项标准,严格规范食品快速检测行为。

  《食品快速检测实施型技术机构建设通用技术规范》

 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快速检测实施型技术机构(以下简称“食品快检室”)建设的一般要求、人员要求、机构类别划分、检测能力和设备设施基本要求,适用于食品快速检测实施型技术机构的建设。

  食品快检室应具有农药残留、兽药残留、真菌毒素、污染物、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等常见检测项目的检测能力,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两类食品快检室常见检测项目见附录D。

  食品快检室应具备所需快速检测能力相适应的检测设备设施,主要包括实验台、检测设备、辅助设备和必要办公设施等应按需配备。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两类快检室需配备设备设施可参考附录E。

  《食品快速检测技术机构分级建设规范》

 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快速检测技术机构分级建设的术语和定义、一般要求、场所环境、人员、设备设施、管理体系,适用于食品快速检测技术机构的分级建设。

  分级建设原则:以全省作为体系建设范畴,分级建设支撑、衔接和实施型快检技术机构。

  《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通用技术规范》

 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的术语定义、程序和验证结果判定要求,适用于食品快速检测结果的验证。

  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是通过与实验室检验结果比对、盲样验证等方式,验证食品快检结果准确性的过程。包括:(1)快检结果实验室验证:已知快检结果的样品送实验室进行符合性验证;(2)盲样验证:实施型快检技术机构接受盲样验证。

  《食品快速检测质量控制规范》

  本文件规定了对食品快速检测的人员、设施和环境、设备等方面的通用要求,适用于食品快速检测的质量控制。